关于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运营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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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7-12 15:55:01

原文出自:协会办公室

文  号:京出协[2013]第11号

颁布日期:2013-12-23

实施日期:2013-12-23

终止日期:

类  别:行业规章

颁布单位: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出协[2013]第11号

 

各出租汽车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京政发[2013]13号)精神,全面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对运营车辆维护保养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的意见》(试行)

 

 

 

 

 

 

主题词:协会  印发  车辆 维护 意见  通知            

报:市交通委                                         

送:市交通委运输局  市交通执法总队                  

 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车辆

维护保养管理的意见(试行)

 

各出租汽车企业:

运营车辆是出租汽车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主要资产,为了保持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车辆安全运营,提高社会公共交通安全系数,充分发挥车辆效能,企业必须加强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根据目前行业内执行的《承包营运合同书》有关条款,结合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全面规范企业运营车辆强制保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是企业运营车辆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也是企业维护社会公共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企业要根据运营车辆管理及运营安全管理的现状,建立本企业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机构,健全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各层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对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努力提高运营车辆安全、技术水平,确保车辆安全运营状态。

二、建立完善制度。各企业要依据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的制度建设。紧密联系企业实际,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驾驶员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为落实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规范管理行为。各企业在组织实施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工作中,要按照制度要求,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1、严格强制维护保养单位资质。

具有车辆维护修理能力的企业,应对本企业运营车辆实施强制维护保养,其承担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单位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没有车辆维保能力的企业,须采取统一外部委托的方式,开展对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工作,受委托的单位必须是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的专业修理厂(站)。

2、承担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建立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3、加强车辆强制维护保养使用的备品配件及油品的监管,要求承担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单位对更换、使用的备品配件、油品建立进货、使用台账,备品配件可追溯,严格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各环节的质量标准。

4、签订三方协议。企业、驾驶员、承担维保单位应签订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协议书,明确企业的监督责任,驾驶员履行的义务,承担车辆维保单位负责按时完成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满足日常运营需求,以契约的形式约束各方行为。

5、任何企业都不应放松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坚决纠正“只使用不管理”或委托无资质维修单位现象,确保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6、加强对驾驶员车辆维护保养技术指导,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按时履行车辆维护保养的义务。

四、明确基本项目。针对不同车型、不同年限运营车辆的强制维护保养,应根据运营车辆型号及使用的油品,明确强制保养的基本项目和收费标准。

1、运营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7500公里(正负不超过500公里),更换机油(4升)、机油滤清器(1个),并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进行相应维护保养。

2、运营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或15000公里(正负不超过500公里),更换机油(4升)、机油滤清器(1个)、汽油滤清器(1个)、空气滤清器(1个)及车辆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的相应维护保养。

3、车辆强制维护保养中应使用AE粘度:10W-40;APl级别:SL以上级别的机油。

4、车辆强制维护保养使用的油品、零配件及工时费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社会上同等资质、同等级别维修单位的收费标准。

五、严控质量标准。各企业应加强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承担车辆强制保养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

1、建立运营车辆管理档案,对运营车辆实行时时动态管理,加强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细化管理过程,促进运营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2、根据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周期及不同的保养项目,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抽检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状况和质量,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运营状态。

3、加强与承担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单位的协调与合作,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双方的沟通和了解,协调解决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不断完善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质量体系,提高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水平。

4、根据运营车辆维修市场的变化,与承担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单位、驾驶员三方建立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收费标准与维护保养项目动态联动机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工作健康运行。

六、落实企务公开。各企业在组织完成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的过程中,应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则规范操作,有效落实。

1、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及相关规定制定的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办法及措施,应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认,并进行公示。

2、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承包营运合同书》的协议条款中,应明确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的有关内容和驾驶员的权利、义务,使每名驾驶员心中有数。

3、加大企务公开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公布车辆强制维护保养项目、收费标准及成本费用变化情况,做到公开、透明,便于驾驶员监督检查。

七、加强企业自律。各企业应对照上述意见条款的具体要求,全面清查企业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根据车辆实际使用和强制维护保养状况,规范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方式,认真纠正企业在车辆强制维护保养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抓紧组织落实本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把企业的运营车辆强制维护保养抓好抓实。

 

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2013年12月23日